界面新闻记者 |
界面新闻从业内获悉,为推动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走深走实,持续强化网下投资者自律管理,提高网下投资者报价行为的规范性,构建优胜劣汰的网下发行生态,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依据《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以下简称《管理规则》),对《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以下简称《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进行修订。
主要看点包括以下五方面:
看点一:最新明确五个被纳入关注名单的情形。修订稿显示,首发证券网下投资者出现下列五个异常情形之一的,协会可将其列入网下投资者关注名单:
一个监测期内,报价偏离度显著较高的;一个监测期内,报价与其他投资者报价一致性显著较高的;一个监测期内,报价超出定价依据给出的建议价格区间的询价项目数量达到三个以上,或者与定价依据给出的建议价格不符的项目数量达到三个以上的;在一个监测期内,报价后修改报价的项目数量达到三个以上,或者同一个项目改价次数达到三次以上的;参与询价和配售业务过程中不当行为引发负面舆情关注,对网下发行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其中除舆情关注,中证协将按照初步询价日,以三个月为一个监测期,对网下投资者报价行为进行监测。
看点二:网下打新投资者列入异常名单,12个月内再违规将被拉入限制名单。
看点三:引发负面舆情关注、扰乱网下发行秩序投资者将被纳入网下打新限制名单。
看点四:网下打新报价偏离度为+80%以上、-90%以下将被重点关注。
看点五:中证协拟取消精选名单评价机制,网下打新“白名单”制度落地加速。
主要调整内容《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 共六章十八条,调整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加强网下投资者报价行为的监测力度。一方面,探索采用上市后一定期间二级市场收盘均价作为投资者报价偏离度的比较基准,根据市场情况回溯验证网下投资者询价水平,加强证券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联动效应,引导投资者报价回归上市企业价值。
另一方面,实践工作中发现部分网下投资者存在协商报价等情况,为提高监测的针对性及有效性,对报价一致性显著较高情形予以调整。调整后,将更精准、 高效、有力处置未审慎报价、协商报价等违规行为,充分发挥正面导向作用。此外, 对网下投资者关注名单、异常名单的发布方式以及对象也作出了明确规定。
二是,细化列入网下投资者限制名单的具体情形,充分发挥分类评价和管理的扶优限劣作用。除根据《管理规则》 违规行为处理的规定应被列入限制名单的情形外,将网下投资者被列入异常名单后,十二个月内再次参与首发证券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并出现本指引第四条规定情形作为列入网下投资者限制名单的情形之一,构建起网下投资者限制名单与关注名单、 异常名单之间的层级关系。 同时, 新增报价显著偏离首发证券项目上市后一定期间二级市场交易均价,对网下发行秩序造成一定不良影响以及参与询价和配售业务过程中不当行为引发负面舆情关注,扰乱网下发行秩序的具体情形。通过对列入网下投资者限制名单的具体情形作出更加明确的规定,在保证自律管理协调性和统一性的基础上,充分发挥限制名单的约束作用,不断加强对破坏网下发行秩序行为的惩戒力度。
三是,完善网下投资者异常情形认定程序性规定。为进一步保证网下投资者异常情形认定的公开透明、科学合理,指引明确规定对网下投资者进行名单分类管理的处理程序参照《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是,明确自律管理要求,压实市场各方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列入关注名单、 异常名单、限制名单网下投资者的监督管理。明确认定标准调整机制,协会将会同证券交易所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并确定网下投资者报价一致性显著较高、报价偏离度显著较高的认定标准或者投资者比例,充分发挥网下投资者报价监测的及时性、有效性。
与此同时,协会根据网下投资者报价申购行为监测结果和网下投资者分类名单情况确定重点监管对象,通过增加抽查或检查频次等方式强化对相关网下投资者的自律管理,规范网下询价行为。此外,为提高违规行为处理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本指引还对网下投资者或者证券公司作出从重或者加重采取处理措施的规定,进一步对违规主体形成有效震慑。
五是,取消精选名单评价机制。为落实“科创板八条”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询报价行为监管,协会在整合、优化精选名单相关标准的基础上, 研究建立网下专业机构投资者“白名单”管理制度,相关制度另行发布。
六是其他规定。 对本指引中提到的与期间计算有关的术语作出解释。